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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遣散員工怎麼賠償?

經營管理 閱讀(1.08W)

勞動合同的簽署除了能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間的勞動關係,還可以在將來作為獲取遣散費的憑證。由於公司的運營或其他方面問題的存在,職工被遣散屬於正常現象,但被遣散的職工有權獲得相應的遣散費。那麼公司遣散員工怎麼賠償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以供大家瞭解。

公司遣散員工怎麼賠償?

一、公司遣散員工的補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用人單位自行解散造成勞動關係終止的,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補償金標準是在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零頭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算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算半個月。這個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總工資的平均值。每個人的工資情況不同,所以每個人的補償金基數就不同,你說的以平均工資為基數是錯的。

3、但《勞動合同法》對高薪員工有限制,如果員工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補償金標準就按三倍封頂,最多補十二個月。注意,那些非高薪的員工不封頂,可以超過十二個月。

二、公司因破產遣散員工的補償標準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以上就是公司遣散員工怎麼賠償的詳細介紹,不論是哪一種原因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都有權獲取相應的遣散費,如果公司存有惡意拖欠的話,勞動者可以憑藉勞動合同到法院上訴。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