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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是怎麼描述?

工商稅務 閱讀(3.23W)

每個人都要交稅,交稅是每個人的義務,然而納稅的主體不同,相關的納稅規定也是不同的有區別的,所以說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的相關不一樣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對於法規的改變,相應的他們二者的區別也是有所改變的,那麼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是怎麼描述?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是怎麼描述?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是怎麼描述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1)認定條件上的差異表現:

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大於5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大於8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大於50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

(2)賬務處理上的差異表現:

在購買商品時,如果對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兩者處理存在不同;

一般納稅人處理為

借 庫存商品等

借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為

借 庫存商品等

貸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

(3)稅收管理規定上的差異: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計算方法為銷項減進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計算方法為銷售額×徵收率。

(4)稅率上的差異表現:

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基本徵收率統一為3%(特殊規定除外)。

在上述語言當中小編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了新法規之前與之後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相信大家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應該有更深的瞭解。隨著國家的進步,我相信國家對於改變了相關法規會更加的嚴謹以及對於人民來說會更加的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