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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改為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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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改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為,保證市場平穩執行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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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一般給小規模納稅人開什麼發票

一般納稅人一般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也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缺聯: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專用發票不認證,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缺聯發票“:有存根聯資訊(一般納稅人開票方通過抄報稅的方式將存根聯資訊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抵扣聯資訊(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認證),在次年的6月底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缺聯發票“資訊,由購買方稅務機關查明不抵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