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工商稅務>

退稅什麼時候開始

工商稅務 閱讀(1.88W)

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從3月1日開始。具體規定如下:
上年度彙算的內容:
上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彙總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稽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退稅什麼時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