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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改製為股份公司的方式有哪些?

改制重組 閱讀(2.12W)

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不同所有制成份的企業來說,改制適用的程式和參與的主體不盡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導致改制程式和參與主體存在差異。改制重組的一般程式如下:

有限公司改製為股份公司的方式有哪些?

(1)改制重組準備階段

改制企業擬定改制目標、發展方向和業務規劃;

各中介機構進場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改制企業的歷史沿革和產權構成,業務和資產結構,經營和財務情況,業務和市場規劃,以及土地、房產等資產的權屬情況等,為下一步制訂可行的改制重組方案提供基礎資料。

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劃分業務和資產範圍;確定方案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有效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突出公司主營業務,有利於公司形成明確的業務目標、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保證股份公司和原企業均能直接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兼顧原企業的生存能力;遵循資產和負債重組的配比性和相關性原則等。

上報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擬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覆;

明確改制基準日,完成資產評估立項工作,企業根據要求準備審計、評估工作所需財務資料。

(2)改制工作實施階段

各中介機構正式進場對擬改制資產(或整體資產)開展審計、評估工作;

根據擬定的股權設定方案,落實其他發起人及出資方式;

向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確定股份公司的名稱;

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向財政部門辦理評估結果備案;

根據債務重組方案,取得主要債權人對債務處理的書面同意;

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取得財政部門的批覆;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覆如需;

簽署發起人協議,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設立檔案;

各發起人出資到位;

驗資機構驗資。

(3)公司申報設立階段

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公司設立,取得設立公司的批准;

召開公司創立大會;

辦理公司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設立後規範階段

辦理建賬、稅務登記等事項;

原企業相關經營合同主體變更;

資產過戶,債務合同主體變更;

落實股份公司機構設定方案,落實人員重組方案,重新簽署勞動合同;

股份公司建章建制及其他公司初創階段的工作。如公司改制設立後立即進入輔導期,則上述“設立後規範階段”的工作內容亦屬於輔導內容。

可以通過改制的方式將有限公司改製為股份公司,根據具體的企業的狀況進行改制,改制的過程包括準備階段,還有實施階段,設立階段還有規範階段,這個階段原企業相關經營合同主體變更,資產過戶,債務合同主體變更,落實人員重組方案,重新簽署勞動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