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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取消協議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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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取消協議轉讓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新三板股權股份可以轉讓

新三板股權股份是可以轉讓的:一般分兩種,一種是非限制股權,一種限制股權;非限制股權,這種情況很少,因為沒有限制條款;

限制性股權,是指掛牌公司以低於二級市場上的價格授予激勵物件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物件以自籌資金購買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權一般會設定股票鎖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業績達到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後,方可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比例將股票進行解鎖。

相比較其他激勵模式,限制性股權對於員工而言風險較大,能夠快速獲得股份的代價便是快速公司被“繫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