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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轉讓協議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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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轉讓協議三方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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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三方協議是什麼

建築工程的三方協議是:甲方、總包、分包三方協議,作用就是把分包納入總包單位管理範圍,規定責任和義務,向總包繳納管理費,同時有接受總包管理的義務,和協議範圍內要求總包配合的權利。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