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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併等於企業併購嗎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1.38W)

不等於,企業之間的兼併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
企業併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併、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企業合併,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併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併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等於企業併購嗎

法律依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企業兼併是指一個企業以承擔債務、購買、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償接收其他企業的產權,使被兼併方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1996年8月20日財政部頒佈的《企業兼併有關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再次對兼併的含義作出解釋:“兼併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等有償方式取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失去法人資格或雖保留法人資格,但變更投資主體的一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