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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拍賣車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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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司法拍賣車指的是什麼

北京司法拍賣車指的是什麼

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具有保障司法尊嚴、維護當事人利益、活躍購車市場等多種效應。但最重要的是,在整個競拍過程中保證公平公正。

北京法院將對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車進行網上司法處置。由於首批處置的11輛車均為帶牌車輛,因此備受關注。據北京市高院介紹,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採用“設定最高限價的競價模式”,以車輛評估價為起拍價進行處置,被處置車輛最高限價為評估價的150%。根據規定,競買人必須具備北京市小客車搖號資格,法人及其他組織不得參加競買。

車輛是法院執行的標的物,對查封扣押車輛及時變現是保障當事人利益的重要途徑。過去,法院在執行時經常碰到無視判決的“賴賬”情況,北京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有助於疏通司法救助和補償當事人利益的途徑,讓當事人及時獲得應得利益。此外,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後,京牌車輛因為附加了行政調控程式,其潛在價值超過了車輛本身。車輛帶京牌競拍,還將迫使訴訟中的“老賴”重新評估拖欠案款可能造成的損失,從而提高案款執行率和案件的完結率。

二、失信人被執行人會受到什麼處罰?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佈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臥、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相關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失信人被執行會被限制高消費,具體為不能選擇高鐵、飛機、輪船等交通工具,並且不能到高階酒店以及其他高階場所進行消費,同時該失信人的子女不能在高收費的私人學院進行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