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被重組後的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1、被兼併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搞好產權界定。2、兼併雙方共同提出可行性報告,徵求被兼併企業債權意見並徵得主要債權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須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議形成決議。3、就兼併的有關事宜,通過召開職代會徵求雙方企業職工的意見。4、兼併雙方就兼併的形式和資產債權債務擔保的處置辦法及職工的安置方案等兼併基本內容進行協商,達成兼併意向性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