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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怎麼交稅?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閱讀(2.52W)
合夥企業怎麼交稅?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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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怎麼交稅

你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159號)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按照下列原則分配應納稅所得額: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