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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竣工驗收要準備什麼資料

工程驗收資料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檔案
1.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
3.計劃任務書及批覆
4.建設專案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檔案
5.建設專案列入年度計劃的批覆檔案和年度計劃專案表
6.徵地、拆遷等審批檔案(包括拆遷、補償等檔案)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驗收檔案。
1.工程概況表
2.工程竣工總結
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5.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第三部分施工技術檔案,包括:
一、建築與結構工程;
二、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檔案;
三、建築電氣工程檔案。
四、智慧建築工程檔案;
五、通風與空調工程檔案;
六、電梯工程檔案。
第四部分:除以上檔案材料以外的材料報驗和工程報驗等監理檔案材料。
第五部分:竣工圖
一、建築竣工圖;
二、結構竣工圖;
三、給排水竣工圖;
四、採暖竣工圖;
五、電氣竣工圖;
六、通風與空調竣工圖。
第六部分: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聲像材料(註明文字說明、工程名稱、地點、時間、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施工單位竣工驗收要準備什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