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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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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是會被抵押權人直接拍賣掉抵押物,而且抵押權人不會在他項權證已經過期三年內的情況下才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檔案,也就是說它是基於債權而存在和消滅的。

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二、辦理他項時間及流程如下:

1、帶上產權證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視窗排號;

3、把你的產權證,身份證提交到櫃檯,抵押權人提供資料;

4、辦理好他權(當時辦理好);

5、工本費80元。

三、什麼是房屋他項權證?

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本證適用法律(以杭州市為例,其它地區供參考)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浙江省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

債務債權關係的訴訟時效就是兩年,抵押權人在他項權證過期的三年之內都沒有依法主張債權的話,在這種時候就已經沒有權利再去處置抵押物了,因為超過了訴訟時效。然而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當中絕對不可能發生,除非是債權人遇到了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主張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