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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證過了有效期的後果是什麼

房產查詢 閱讀(6.61K)

一、房屋他項權證過了有效期的後果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過了有效期的後果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過了有效期的後果是房屋有可能會被抵押權人申請拍賣,因為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一般來說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房地產抵押是對債權人進行的抵押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為主合同期滿二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二、房屋他項權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購房戶在開發公司購買了新房,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現在房產證辦理下來需要轉現房抵押。以預購商品房設定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按揭貸款抵押)的,當購房戶辦理房產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縣房產局)將預抵押登記轉變為現房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貸款銀行)頒發《房地產他項權證》。

辦理他項時間及流程如下:

1、帶上產權證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視窗排號;

3、把你的產權證,身份證提交到櫃檯,抵押權人提供資料;

4、辦理好他權(當時辦理好);

5、工本費80元。

三、辦理房產他項權證是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2、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權登記。 因為貸款按揭購房的業主,產權目前是處在銀行抵押狀況,所以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該房正在抵押按揭狀況。避免沒有辦理他項權證出現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況。

對於房屋他項權證原本就不能用有效期這樣的詞語來形容,因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法律效力不會自動消失的,在他項權證上標註的期限之內對借款人和抵押權人都是有所約束的。而他項權證過期,但貸款沒有還完的這種情況是不正常的,抵押物會面臨著收不回來的境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