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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證的轉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房產查詢 閱讀(8.43K)

公民申請房貸的時候肯定都是特別正規的銀行機構,那麼銀行也不會輕易的跟民間的某些債務債權關係那樣隨著實際狀況發生轉移的,也就意味著,該當事人是需要長期的向銀行償還房屋貸款的,並且,貸款的償還還受到房屋他項權證的約束。有少部分人員關注的一個問題是房屋他項權證的轉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的轉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房屋他項權證的轉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不能轉讓,他項權證對債務事項進行了明確的約定;存在一一對應關係

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二、房屋他項權證登出登記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1、 抵押結束,抵押人應按《抵押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返原抵押登記部門申請登出登記。

2、 房屋他項權證登出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

(1)《房屋他項權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抵押權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證明或通知;

(4)填寫《房屋他項權證登出登記表》並交抵押權人蓋章、

3、 他項權登出登記,按以下程式進行:

申請 管理收件 審查、審批 登出 解除凍結

4、 手續完備,抵押權人同意於受理當日辦理完結登出手續。

三、房屋他項權證登出申辦手續有哪些?

1、房屋他項權證;

2、產權人身份證。

3、登出登記申請表

銀行就是要通過房屋他項權證來督促當事人按時償還貸款的,並且我國法律制度當中也根本就不允許銀行將房屋他項權證隨便的轉讓給其他機構的,這種債務債權關係就只能建立在銀行跟貸款人之間,銀行隨意轉讓房屋他項權證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