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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發包方同意的轉包合同的效力

工程分包合同 閱讀(1.38W)
未經發包方同意的轉包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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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轉包合同效力的認定及處理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工程轉包人和被轉包人之間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人民法院在認定施工合同無效時,可以同時依法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