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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況不用交物業費

物業糾紛 閱讀(1.75W)
在哪些情況不用交物業費
律師解析:以下情況不用交物業費:
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標準的;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檔案的;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