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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糾紛如果不執行會怎樣

房屋租賃 閱讀(2.03W)

一、租房合同糾紛如果不執行會怎樣?

租房合同糾紛如果不執行會怎樣

1、租房合同糾紛如果不執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如果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債務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書,債權人應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期限要看判決書上定的時間。

2、超過該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再受理。

二、租房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的,應當協商解決;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處理辦法: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願意繼續出租,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2、同時,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合理範圍內提高房租。當承租人有房可遷而拒不騰房時,出租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其搬遷並令其交占房期間的房租。

3、協商不成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4、申請仲裁解決問題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5、民事訴訟解決問題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那些暫時沒有能力購買房屋,或者是沒有必要購買的情形,就可以租賃其他主體的房屋。一旦租賃關係建立,雙方主體都是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的。若是任何一方不作為,或者是直接侵犯了對方的權益,此時可以協商或者起訴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