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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沒到期不想租了能退錢麼?

房屋租賃 閱讀(3.16W)

一、房子沒到期不想租了能退錢麼?

房子沒到期不想租了能退錢麼?

房子沒到期不想租了能是否能退錢,應當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協商的內容來進行確定。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3、《民法典》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4、一般認為,現行《民法典》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民法典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二、房屋租賃違約金比例是什麼?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民法典》對於違約金是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的,目前我們國家的違約金是具有補償性質和賠償性質的,如果其中一方提前退租的話,必然是需要為此而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這是屬於法律當中所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