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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中介費一般是怎麼算的?

房屋租賃 閱讀(2.86W)

一、租房的中介費一般是怎麼算的?

租房的中介費一般是怎麼算的?

一般情況下,中介公司會要求房東和租客各自支付月租金的一半作為中介費,也就是說租客需支付的中介費用為半個月的租金。租客要選擇合法的、信譽度高的房屋中介機構,並認真仔細地查證其是否證件齊全及是否具備相應資質。要認真研究合同範本的條款,看清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公平明確等,對中介機構的口頭承諾,應要求其書面化並簽字確認。如果雙方有約定定金的,注意不要書寫錯誤為“訂金”,兩者的法律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義的,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則須雙倍退還定金。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三、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怎麼辦?

對於出租人提出提前收回租賃房屋的,出租人應當事先告知承租人並給予合理搬離期限,並且與承租人協商提前收回租賃房屋事宜。如果對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給予賠償。具體如何賠償應當以租賃合同為準。因此,為了避免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產生糾紛,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自行或者請律師對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免責條款與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

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租房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不管是房東還是承租人,其實都是有可能出現違約的情況,自然在存在這一情況的時候,就需要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要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先看一下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就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如果有則可以按照約定的來進行處理,追究房東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很多人租房會通過中介機構,需要支付中介費,通常中介費是根據月租金計算,應當雙方各自承擔一半。實際操作中,不少房東會要求承租方支付全部中介費,這個需要雙方協商。找中介的時候,需要看中介的資質,選擇正規的中介,防止出現被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