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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什麼注意事項

房屋租賃 閱讀(6.61K)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什麼注意事項

在租賃房屋的時候,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要是約定的租房期限超過了6個月的,那此時當事人之間是必須要簽訂租房合同。但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對當事人來講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項,那到底此時要注意什麼事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白字黑字,一切以書面為準

有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並滿口答應傢俱家電一應配齊並保證使用。而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後,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所以,您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把相關的事項儘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2、租賃期限長短的約定技巧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並不固定。如果是長於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籤一年的,租戶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麼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3、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戶還應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後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以免後期使用出現麻煩。

4、電話寬頻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在簽訂合同時不好確定電話、寬頻的狀況,往往在簽訂合同後才發現房東或原租戶拖欠了大量的電話費,或者是寬頻無法順利安裝,對後期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頻,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戶在租期內並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5、清點屋內設施,

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傢俱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裝置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牆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

6、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在修正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租戶及房東雙方簽名確認,並註上日期。如果後期發生屋內設施維修,就可以憑藉合同來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後的物業交割也會更加順利。

二、租房押金什麼情況下能退還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2、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4、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後應該退還。

5、在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

6、如沒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7、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這樣簽訂的合同才能對其利益做出保護,否則即使簽訂了租房合同,也是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的。而按照租房行業的慣例,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通常是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