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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租房租賃的押金糾紛

房屋租賃 閱讀(8.65K)

如何避免租房租賃的押金糾紛

在房屋租賃過程中不免發生很多糾紛,遇到房屋租賃糾紛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那麼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如何如何避免租房租賃的押金糾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如何避免租房押金糾紛起訴

一、哪些房屋不得出租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 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違約如何處理依《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條的規定,違約各方分別按各自具體違約形態的法律後果分別向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亦即不適用過失相抵原則。

交租房押金需要注意什麼?

租房合同中租金條款如何寫為了預防因押金引起的糾紛,租賃雙方在租房合同中最好加入押金條款,具體如下: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10日內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