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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是否產生居住權

房屋租賃 閱讀(2.66W)

租賃合同不產生居住權,租賃合同產生租賃權,我國《民法典》規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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