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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管轄權怎麼確認

房屋租賃 閱讀(2.51W)

房屋租賃糾紛管轄權怎麼確認

當房屋租賃發生糾紛無法協商時,要學會用法律武器解決,也就是提起訴訟,但是在訴訟前有一個法院管轄權的問題確定,因為如果該起糾紛案不屬於所提交的法院管轄,則案件會被移送或者指定管轄,那麼,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如何確定呢?本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什麼是管轄權?

管轄權是指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一切人、物和所發生的事件,以及對在其領域外的本國人行使管轄的權利。

一般來說,管轄權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屬人管轄權。這是指各國對具有本國國籍的公民實行管轄的權利。

2、屬地管轄權。這是指國家對領域內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發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轄權。

3、保護性管轄權。這是指國家對於外國人在該國領域外侵害該國的國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管轄。

4、普遍性管轄權。根據國際法,國家對於國際犯罪,無論犯罪人的國籍如何,也無論他在何處犯罪均有權實行管轄。

二、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權確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覆》(1986年1月7日)規定,凡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上述規定仍是確定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權的有效意見。

(1)房屋租賃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2)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 居所地法院管轄。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由於房屋租賃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在管轄權方面自然要適用民事方面的規定。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房屋租賃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