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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典型案例

房屋租賃 閱讀(1.54W)

2021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典型案例

一、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情況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

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約定,長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賃糾紛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這一類糾紛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與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約定不明確還有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規避措辭。

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

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間由於不按約定合理使用房產,給出租人帶來房產財物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賃期間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3、人身財產損失糾紛

這類糾紛常常是由於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遭受了財產損失,比如遭竊,因此承租人主張出租人沒有妥善盡到防護責任,雙方在責任劃分上意見不一致而引起的。

4、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糾紛

實踐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為目的,在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又將房屋轉租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損,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是十分常見的。

5、裝修費、修繕費分攤的糾紛

房屋租賃關係特別是用於經營的房屋租賃關係建立後,承租人裝修房屋期間常常會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6、房屋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

7、變更房屋用途糾紛

這種情況一般是承租人未徵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的糾紛。

8、單方解除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無奈之舉,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從而引發了糾紛。

二、什麼是房屋租賃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範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關於租房糾紛問題的典型案例廣大群眾可以進行詳細地瞭解,便於在與此類似的情況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知道如何申請訴訟。同時在租房的過程中雙方最好通過簽署租房合同來解決相應的糾紛問題,切勿通過口角或者武力來解決問題。否則雙方都將會受到法律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