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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2018

房屋租賃 閱讀(1.37W)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2018年主要是:
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常住戶口
2、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
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
3、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