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公租房>

鄭州市申請公租房條件

公租房 閱讀(3.23W)

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鄭州市申請公租房條件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

4、單身人員年齡應滿28週歲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