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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雙方責任及違約處理方法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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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合同雙方責任及違約處理方法有什麼?

租房合同雙方責任及違約處理方法有什麼?

法律上規定了五大類違約責任形式:

(一)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

(二)採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四)定金責任;

(五)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

一)、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5%支付甲方滯納金。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存在租房合同違約行為怎麼解決?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實際操作中,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履行租房合同義務時,出現了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也可以要求違約方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可以選擇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然後跟違約方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