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租賃>

承租人是否有權利提出執行異議 | 阻止交付房屋?

房屋租賃 閱讀(8.93K)
承租人是否有權利提出執行異議,阻止交付房屋?
法律規定,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佔有被執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並佔有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佔有被執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並佔有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承租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承租被執行的不動產或者偽造交付租金證據的,對其提出的阻止移交佔有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