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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協議簽完字賣方不搬家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6.8K)

房屋買賣協議簽完字賣方不搬家怎麼辦

房屋買賣協議簽完字賣方不搬家怎麼辦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對策 可以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為依據,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後合同義務。 房產不過戶,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套房子就不真正屬於你。對原房主基本上沒什麼不利,對你就比較不利了。因為你並不擁有該房產的真正產權,也就失去以這套房產辦理抵押等一系列權利。同時,原房主還可能在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把房子轉賣第三人。至於你手頭的房產證,他只要到房管局辦理掛失手續,登報之後,就可以重新辦理一個新的房產證,你手頭那個就無效了。 建議:到當地律師所找一個律師,委託他以律師的身份找原房主講一下,請他配合。如果原房主不配合。那就拿著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證據到原房主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你提交的證據確實、充分,起訴書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法條引用恰當,法院應該會判決你勝訴。這時,你可以請律師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要求對方配合辦理過戶。如果還不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後,直接拿著材料到當地房管局辦理過戶。當然,最好先電話諮詢一下當地房管部門,問一下此類情況要提供哪些資料或證明,因為,各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程式和所需的手續、證明並不一定一致。

一、因客觀原因解約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例如:自然災害、政府政策等),這種情況下賣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檔案證明,隨後與買方及中介進行三方協商,簽訂解約協議。這種情況下,賣方一般只需退還買方定金,不必承擔其他違約金。

二、與買家進行協商

這種情況往往是由於主觀原因賣家不願繼續出售房屋,但和買方及中介進行了積極溝通,三方均沒有異議。三方簽署解約協議,約定解約細則即可。

三、買家存在違約情況

如果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而賣方提出解約,並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買方違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買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無效導致房屋無法過戶;

2,由於主觀原因,買方不想買了;

3,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房款;

四、賣方單方解決

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一般有兩種情況:

1,合同中無具體規定,且賣方僅收取定金,尚未發生其他費用,則賠償雙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體規定或給買方造成損失且買方可提供證據的根據合同規定及損失裁定。

房屋買賣協議簽完字後,如果賣方不搬家並且也沒有過戶的話,那麼對於你而言是一件極為不利的事,因為房產不過話,那麼在法律上房子就不屬於你,賣方還有將房子再次進行變賣的可能性,這時候您應該及時找專業人士與賣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進行訴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