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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回購協議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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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回購協議怎麼寫?

房屋買賣合同回購協議怎麼寫?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

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

(二)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三)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四)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五)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買賣合同號: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願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 (幣)計元(大寫)。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天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購房預付款 元(大寫)。其餘款項自房屋登記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一次性支付。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辦理變更過戶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第六條回購條款

1、甲方自願向乙方回購本合同所述在 年 月 日出售給乙方的坐落於 , 上述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2、甲乙雙方議定甲方回購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回購期限:甲方回購上述房地產的時限為 年 月 日。

4、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全款回購的,如房屋所有權證的回購過程中由於二次交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全部承擔。

5、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回購的,乙方需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權屬的過戶手續,直至過戶完成。

6、如甲方在回購時限未履行全款回購,視為主動放棄回購權利,乙方可自行出讓、拍賣,回購時限起二年內乙方出讓、拍賣所得總價不足原甲方出賣給乙方成交價格總額的部分,或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出讓、拍賣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及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其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事先

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等其他必要費用。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在另行處分該房產,本協

議系唯一的,非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不得撤銷和解除。

3、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回購上述房地產的時限內甲方無法履行

回購的,則視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價總額的 百分之五十 的違約

金,同時按照違約天數每天支付房價總額 10% 的管理費。違約 1 日後(即 年 月 日)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回購權利,並不得再次主張回購權利。

第八條 保證條款

甲方應保證其對該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應保證與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之前不存在對上述房地產進行變賣、出租、抵押、贈與等處分行為,如存在以上行為,應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欺詐,甲方應承擔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廊坊仲裁委員會按照廊坊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該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對該合同進行公證。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買賣回購協議對於我國來說是認可的,但是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一定要小心其中的各項條款,而且一定要註明回購的期限是多久,如果超過了實際的期限,那麼這套房子就完全是屬於別人的了,回購協議一般要比房屋其它的合同條款要多一些,所以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在下手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