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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鄰居辱罵 | 我能控告她嗎

法律 閱讀(1.87W)
長期受鄰居辱罵,我能控告她嗎
長期受鄰居辱罵,我能控告她嗎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長期受鄰居辱罵,鄰居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之規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受事人是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要求立案查處。  如果給當事人造成了損失,如精神損失等,還可以依法向人民,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