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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遺囑小產權房怎樣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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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遺囑小產權房怎樣繼承?

如果有遺囑小產權房怎樣繼承

小產權就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需要根據此房子所具有的產權性質進行決定,具體參考如下:

1、只擁有使用權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還有央產房、軍產房、公租房等等。由於這類房屋政策性很強,能否繼承主要看政策規定。

2、只有使用權,但可以繼承的房屋,有一些央產房、軍產房等不能上市交易,雖然只有使用權,但政策允許繼承。當然,繼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權,即死者的繼承人對該房屋共同擁有使用權。然而多個繼承人如何公平、合理並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權,在實踐中一直是個複雜的問題。比如,有的繼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繼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繼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間小,有的繼承人認為公共區域無人維護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權,但不能繼承的房屋

此類房屋比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質是租賃,對於租賃的房屋,公民不擁有所有權,而且使用權也不能繼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後,同住同戶口的繼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屬單位申請變更為新的承租人,繼續承租居住該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經不能變更承租人,理論上,原承租人死亡後,除配偶尚活著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屬單位可收回該房屋。

實踐中,必須結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和處理。

還有一類就是城鎮居民購買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謂的“小產權房”,也不能繼承。

按照我國現有的法律和政策,國家不允許城鎮居民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認此類房屋的產權。所以,此類房屋不屬於繼承法上規定的公民的合法財產,因此不能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國家、集體財產的內容散見於各個法律,比如城市市區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水流、礦藏等。很顯然,小產權房不是國家的,不是集體的,更不是他人的。有人說《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個人的合法財產才是遺產,這些小產權房不是合法的所以遺囑無效。是這樣嗎?如果法律真是這麼規定的話,未免有些不近人情。沒有物權的財產被寫進遺囑裡,最多導致權利無法實現,但不當然致使遺囑本身效力欠缺。因為遺囑是單方行為,它不需要其他人認可或接受。故我們認為,在符合其他要件前提下,處分了小產權房的遺囑應當有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也就是說,繼承開始了,房子得到了,但是隻能住著不能賣不能送。一旦因繼承人的處分,致使相關權益人受到侵害,那麼只能照價賠償了。

對於當事人來說,此類小產權的房屋的繼承只要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就可以依法進行繼承,對於當事人的利益維護有著重要的作用,在加上遺囑的證據作用,對於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的法律保障就會更加明確,所以對於此類問題的解決程式合理即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