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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公證房產繼承遺囑?

遺產繼承 閱讀(1.59W)

一、怎樣公證房產繼承遺囑?

怎樣公證房產繼承遺囑?

繼承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身份資訊證明,財產所有權證書,到公證處辦理即可。根據《公證程式規則》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公證的文書;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二、公證遺囑的內容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一)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二)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四)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五)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房產繼承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基於實際的房產繼承事項而定,特別是涉及到當事人的房產是通過遺囑來進行繼承處理的,為了對遺囑的內容和條款進行確定,是可以通過公證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