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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 具體程式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2.28W)

商品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商品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具體程式是什麼?

辦理商品房買賣過戶時,需要買賣雙方帶上有效證件(買方:身份證;賣方:房屋所有權證、結婚證、身份證)。如買方或賣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委託他人持委託書、有效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但買賣雙方不能委託同一個人辦理。受託人屬直系親屬的,委託人應出具委託書說明不能到場的原因,與受託人的關係、買賣房屋的地址、權證字號以及委託許可權、委託期限等,並加蓋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公章(農村人口加蓋戶口所在地鄉政府公章),受託人屬非直系親屬的須辦理公證委託方才有效。

一、具體程式是:

1、簽訂合同交付定金;

2、去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3、銀行指定律師與申請人談話,稽核貸款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件、收入證明等等);

4、銀行指定阿評估師對出售房產進行評估,確定評估價值;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連同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一起送交銀行進行稽核;

6、銀行確定申請人具備貸款條件之後,發放貸款承諾書(銀行按照評估價格確定貸款金額,所發放的貸款額度一般是評估價格的70%);

7、銀行發放貸款承諾書之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8、買賣雙方同時到房地局辦理過戶,遞交相關資料,大多數情況下最遲應該在辦理產權過戶當日由買方向產權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銀行要求貸款申請提交後幾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交給銀行由銀行暫時凍結;

9、過戶後銀行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將貸款部分的錢款轉交原業主;

10、新產權人(貸款申請人)房產證下發後將產權證留存於銀行或者是銀行辦理抵押登記之後將蓋有抵押登記章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給新產權人。

二、房產過戶提交的資料 :

(一)送件→評估(12個工作日)

到房管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2、房地產買賣契約一份及影印件一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一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一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二份。

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委託代理公證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三、申請減免稅(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後,到地稅局申請減免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房產證影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影印件二份;

4、評估表影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合同)影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二份。

以上是本站為你簡單的介紹了有關商品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以及它的具體流程,商品房過戶的環節很多,都有著不同的要求和規定,在過戶的時候,一定要把需要的手續準備好,走好每一個環節,以確保房產過戶的順利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襄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