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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屋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 需要多少費用

房屋買賣 閱讀(1.68W)

遺產房屋過戶需要什麼手續?需要多少費用?

房產證的過戶的手續必須去辦理死亡的證明,必須去到被繼承人的戶籍的所在地的派出所去登出死者的戶籍,必須到區公證處或者是市公證處去辦理好繼承權公證,而房產繼承就分為兩種:其一是遺囑繼承,另外則是法定繼承。完整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必須包括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辦理的房產證過戶手續相對應的房屋的產權證明或者是其他的憑證。

3、這個戶口本又或者是其它的要能證明這個是被繼承人和這個法定繼承人之間的這個親屬關係的這個證明的材料。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另外,如果呢是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則還需要另外提交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這個遺囑一定得是已經公證過的遺囑,若是其它形式的遺囑,真實性難辨,所以不會被採納)。辦理這個房屋的過戶的這個登記,這個申請的人就必須得是這個繼承人或必須是這個受遺贈的人,這個申請的人得向這個登記的機構去提交這個自己個人的身份證的影印件,還有這個房地產的登記的這個申請書的原件,以及這個繼承權的公證文書又或是這個遺囑的公證書和這個接受遺贈的公證書的這個原件,又或者是這個契稅/完稅的憑證原件,還有房地產權的這個證書的原件。而遺贈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不同的,必須支付稅收。

還有,這個過戶的總的費用包括,一個是公證費,一個是評估費,一個是印花稅,一個是土地增值稅,還有一個房屋產權的登記費

(如果老人去世了,去世老人的子女只能夠通過繼承以對房產進行過戶,時間上沒有限制,過戶之後五年內如果出售該房子就得繳納出售價的20%個人所得稅。)

遺產是按以下順序來繼承的:先配偶、子女、父母等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繼承開始後,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繼承,如果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的,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其中,子女,是包括養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以及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這個父母呢,則通常指的是包括了這個生或養父母以及這個有扶養的關係的繼父母等等,而這個兄弟姐妹呢,就則包括了這個養兄弟姐妹,還有這個同父母或同父異母又或者同母異父的這個兄弟姐妹還有以及有扶養的關係的這個繼兄弟姐妹等等。

而且還得注意的是,如果是這個被繼承人的孩子是在這個被繼承人而死亡的,那麼就應該得由這個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而且是這個直系血親來繼承的,並且這個繼承的人一般是隻能夠繼承他或她這個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去繼承的這個部分遺產的份額。同等級繼承人同時繼承遺產的份額時,一般是均等的。如果是喪了偶的兒媳對公、婆或喪了偶的女婿對岳父或者岳母,而且已經盡了主要的贍養的義務的,則可以跟那些配偶、子女或父母一樣可以優先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