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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41K)

一、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過戶的手續: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房產買賣雙方經過接洽商談,對所買賣房產的位於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格達到一致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定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

房產買賣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請求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檢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查詢,並由評價人員對買賣的房產進行評價。

3、立契過戶

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和採購物件,按批閱許可權申報有關負責人審閱同意後,經辦人將告訴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買賣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別的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4、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

房子買賣雙方經房地產買賣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買賣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子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搬運掛號,交換新的房產證。

二、房屋產權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進行房屋過戶的,需要由進行房屋買賣或者是房屋贈與的一方或者是雙方進行納稅,需要按照具體的實際情況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契稅等,但是在房屋贈與中,房屋產權轉移的,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即相應的交易稅費的,也無須經地稅局批准即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