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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房產定金時可能會出現那些問題?

房屋買賣 閱讀(2.94W)

處理房產定金時可能會出現那些問題?

處理房產定金時可能會出現那些問題?

(一)如因開發商原因致雙方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例如開發商將約定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等,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

(二)如因購房者原因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雙方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例如購房者放棄購買約定房屋等,購房者將損失定金。

(三)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經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雙方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具體條款無法達成一致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交納的定金。

(四)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可見,不是所有的定金都可以主張返還,所以提醒購房者一定要注意自己所籤的每一項協議的每一個條款,出現定金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按《認購書》中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