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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房買賣價格怎樣確定

房屋買賣 閱讀(4.97K)

城市私房買賣價格怎樣確定

城市中每一套放出都是有自己的價格的,這需要感覺多方面的因素進行確定,而不能僅僅由房產所有人決定。不過大家知道,城市私房買賣價格怎樣確定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城市私房買賣價格怎樣確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1992年建設部頒發的建發《城市房地產市場估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1992年10月1日起,凡都市計畫區內涉及國家徵收稅費、由政府給予當事人補償或賠償費用的房地產買賣、租賃、贈與和拆遷補償,其估價必須由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估價機構承辦。凡違反上述規定,未經房地產估價機構估價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交易立契手續,房產產權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產權轉移變更手續。

根據上述規定,私有房屋的買賣必須委託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估價機構進行估價。估價機構根據房屋面積、結構、地理位置、環境條件、使用情況、所處區域都市計畫現狀及發展前景、房地產市場行情及房屋和附著物質量等級等進行估價。估價機構的估價結果是國家計徵私房買賣稅費的依據。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估價機構估價的基礎上議定房屋買賣價格並按法律規定進行申報。對於隱瞞、虛報房屋成交價格低於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可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徵稅收。

二、房屋產權過戶費用有哪些

1、房屋產權繼承的過戶費用

公證費,按房價2%交納;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

2、房屋產權過戶買賣的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 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3、房屋產權贈與過戶的費用

(1)契稅:按房價3%繳納;(2)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3)所得稅: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4)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5)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6)公證費;按房價2%交納查檔公證費房。

雖然政府不會過分干涉城市私房買賣價格,但也是作出了一些巨集觀方面的調控的,同時要求在進行買賣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建立在公平、合理、自願的基礎之上。當然,要是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時出現隱瞞、虛報的情況,則可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