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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98W)

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有哪些

房地產行業的不斷髮展,同時也帶動了周邊產業的發展,房屋中介就屬於這樣一種行業。現如今,不管你購房還是租房,大部分人都會通過房屋中介機構來辦理,此時就會收取一定的中介費,那麼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房屋中介費收取標準有哪些

1、諮詢收費。包括口頭諮詢和書面諮詢,其中口頭諮詢費由雙方協商確定,書面諮詢費又分為普通諮詢報告每份3000~1000元;技術難度大、複雜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諮詢標的額的0.5%。以上標準只是指導性價格,即沒有強制性,國家鼓勵號召按照或參考這個價格來收費,但是超過或低於這個價格也是可以的。所以,上述諮詢收費的標準基本上是沒有太大實質意義的,實際成交收費標準由委託方和房屋中介協商確定。

2、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該項費用由具備房地產估價資格並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物價主管部門確認的機構按規定的收費標準計收。

3、房地產經紀收費。該項費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佣金。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謂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義。房屋中介費根據代理專案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

(1)房屋租賃中介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各地經濟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有一些調整。

(2)房屋買賣中介費。一般按照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總額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則是按1%收取。對於不同的收費標準,各中介的解釋是自己店裡的規定。在目前房價高居不下的情況下,按不同標準收取的金額差別很大。以一套交易價格為80萬的房子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費,差價高達8000元。如果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二、中介費的支付

房屋中介在購房者和出賣人之間起到的是居間的作用,居間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有償性,因此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二手房合同中,買方委託中介公司提供居間服務,居間成功的,無論其是否已經收取賣方中介費,都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拒付中介費的法定理由是居間不成或由於中介的欺詐行為而導致交易不成的情形。居間成功後,買賣雙方各自應按約定支付居間合同約定的中介費,雙方與中介簽訂的合同是兩個相對獨立的合同,不矛盾也不存在重複收費的說法。

凡房屋中介自立名目亂收費、擅自提高收費原則和收費標準或越權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屬於價格違法行為,可由物價檢查機構按有關法規予以處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報酬請求權】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以上就是找房屋中介需要支付的中介費,大致包括三個專案。即諮詢費、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以及房地產經紀收費,不同專案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這點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