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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房產證沒辦下來加名可以嗎?

房屋買賣 閱讀(2.81W)

一、按揭房房產證沒辦下來加名可以嗎?

按揭房房產證沒辦下來加名可以嗎?

對於房產證沒有下來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在沒有結清按揭的前提是不能辦理任何的手續,必須要先登出抵押登記。

我國《物權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也就是說,若王某的產權證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須取得銀行的同意,而王某貸款銀行給他的回覆是:除非貸款還清,否則抵押權是不能登出的。

最後他們辦公證,在財產約定協議條款中加一條:本協議不得對抗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等貸款一還清,馬上在產權證上加名。

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房產證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一)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二)不滿5年,5.6%的營業稅加1%個人所得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三)萬分之5的印花稅。

(四)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五)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六)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二、夫妻間房產證加名換名均免契稅嗎?

(一)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

(二)給房產證加名還要注意

1、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時,一般銀行都會宣告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

2、籤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徵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重新調查,如果此人的徵信有汙點,還會影響到貸款合同;

3、房貸合同涉及貸款利率等問題,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來銀行只調查一個人的購房情況,現在加了一個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有多套房產,那麼房貸利率還得重新計。

因此,在房產證上加名須經過銀行批准,一般銀行規定,房貸沒有還完是不能加名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證加名字是可以由公民進行決定的,但前提也是在有房產證的情況之下才可以的,對於沒有還清貸款的前提下是不能實施任何行為的,這也是為了保障銀行的權益,避免因加了名字而引起各種貸款的糾紛,所以,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