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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私下籤協議加名可以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15W)

一、按揭房私下籤協議加名可以嗎?

按揭房私下籤協議加名可以嗎?

按揭房私下籤協議加名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法律術語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選擇貸款按揭買房,商品房處於抵押狀態,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夫妻婚前加名字與婚後加名字,在辦理時流程和費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則屬於婚前一方的財產,如婚後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則要按房產交易的流程辦理產權變更,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繳納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房產證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緣關係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驟都各不相同,需提前向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諮詢,瞭解相關的注意事項。房產證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樣也支援減名字。房產證減名字,實際上就相當於其中的一方放棄了該套房屋的共有產權,所以在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時候,和房產證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異,也同樣需要繳納相關的手續費用。

二、司法解釋內容是什麼?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檔案。《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式事宜。

在當代社會,現在對於按揭房,如果在婚後想要加上配偶或者其他人的一些姓名的話,完全是可以的,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必須要到當地的房產交易部門來進行亂擬。這樣的話才意味著登記手續的完成,否則是不會發生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