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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房子給女兒又過戶給了他人怎麼辦理過戶?

房屋買賣 閱讀(3.18W)

一、立遺囑房子給女兒又過戶給了他人怎麼辦理過戶?

立遺囑房子給女兒又過戶給了他人怎麼辦理過戶?

已經立遺房子給女兒那麼所有權就會歸女兒所有;如果再給他人可贈予,先到房產當地公證處做贈予公證,現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贈予過戶。

根據規定,辦理房屋贈與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贈與協議公證書原件,或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的書面檔案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6)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二份;

(7)已購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及補交房屋差價(標準價、優惠價公有住房)證明;

(8)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的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

(9)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10)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幢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檔案。

二、遺產繼承公證的辦理是怎麼樣的?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宣告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登出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三)公證員稽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後,會給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影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以上步驟完成後,便可進行遺產繼承公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房產給他人而進行過戶的話,那麼是可以選擇贈予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前提也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但對於贈與的房產過戶要比其它形式過戶的稅費要給予的少一些,所以,在處理之前就要多諮詢一下,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