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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房屋買賣 閱讀(1.51W)

在買不起房的今天很多人不得不選擇貸款購買,但是這就又有新的麻煩出現,那就是若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事開發商不讓退房,那根據法律的規定若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而在實際退商品房的時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一、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購買商品房後,因為種種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發展商出現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消費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係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消費者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應當將所有購房款項返還消費者。然後,消費者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事實上,這種還款方法在實踐中還很難操作。因為消費者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抵押。如果消費者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相關房屋。 但此時房屋已不歸消費者所有,處置該房屋就損害了發展商的利益。所以,只能由發展商將應退購房款中屬於消費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消費者。屬於消費者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消費者已向銀行提前還款。

二、商品房退房應注意哪些問題

1、注意對退房條件的約定

購房者應當注意,退房僅是退還原先的購房款。如果在房價上揚的情況下,反而會使購房者遭受損失。因此,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還要注意約定,當因開發商過錯導致退房時,開發商除返還房款外還應承擔賠償因市場變化造成的損失的責任條款。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制約開發商的目的。

2、注意按退房的程式退房

如果買房人想要退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不足部分可另行要求賠償。

(2)15日內辦好各種手續。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案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應付的本金與利息。

(3)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其實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始終處於弱勢地位,即便是確定自己符合退房的條件,也不見得能夠順利退房;即使是能夠順利退房也不見得能夠拿回全部房款或購房定金,因此而引發的房產糾紛就比比皆是。此時購房者不妨藉助專業律師的力量來幫自己討回房款或購房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