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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找中介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5.2K)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房屋租賃過程中,很多的租房者都會選擇通過中介進行租房。那麼,租房找中介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租房找中介要注意哪些租房細節?怎麼避免中介租房糾紛?租房找中介有哪些好處?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的事項:

中介提供的服務應該有儘量代理更多的待售房屋以供顧客挑選,通過驗證、備檔、簽訂合同等手段保證顧客買房的安全性,協助中間擔保、代辦貸款、過戶取證等各項服務使顧客更省時省力,還要為投資型顧客代理出租等。中介收費國家明文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分檔計取,500萬元以下收取2.5%,這筆費用應由房屋出售方支付。

(一)綜合比較各公司的服務模式,貨比三家,儘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費等,以免發生糾紛。

(二)要審查對方是否具備工商執照和房地局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工商執照中應具備“物業代理”這一經營專案,以上兩證也應有“年檢合格”的印章。

(三)在與公司看房前,要認真閱讀對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這一環節至關重要,要找出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與對方商量改妥後再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條款將來會對您十分不利。

(四)不要和經紀人個人隱瞞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戶為節省中介費,向經紀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單,這種做法不太可取。其一房源資訊是公司財富,這樣做已經違反雙方合同,會遭到公司起訴;其二收取回扣的經紀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後看準你不敢聲張,繼續索要錢財;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經紀人勾結外人冒充假房東行騙,詐取錢財後逃之夭夭,使客戶白白遭受損失又無處追償。

(五)在訂房時一定要自己審查房東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原件,三證俱全才可付款。雖然說中介公司有審查證件的責任,但有些經紀人並不負責,所以自己必須要親自審查,以免被假房東詐騙,據中介公司實際操作的經驗來看,一般出現的詐騙事件都是房東證件不全,而當事人沒有防範意識造成的,這點要特別注意。

(六)一旦發生自己利益受損的情況,應該立即到工商部門或房地區域性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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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限規定

1、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任意解除權)。

(二)出租人義務

1、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權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未經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特別權利

1、正常損耗免責權。如房屋因正常損耗如電線線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賠償;

2、佔有、使用、收益權。承租人通過租賃,可以合法地佔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過經營活動獲得收益;

3、買賣不破租賃權,即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4、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否則,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共同居住人的繼續租賃權,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上文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找中介租房的各項注意事項,希望您在租賃房屋時,可以謹慎的處理各個租賃環節,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