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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貸款買房怎麼加妻子的名字

房屋買賣 閱讀(1.03W)

婚前貸款買房怎麼加妻子的名字

一.婚前貸款買房怎麼加妻子的名字

夫妻兩人可對婚前婚後財產進行約定,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可以向房管局申請加名,增加為房產共有人。

房屋證加老婆名字具體的手續如下:

第一,簽署房產更名同意宣告,同時須原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

第二,準備好申請材料到房產局,並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

第三,按照房產局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根據我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

1、婚前買房,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如婚後離婚,房產不參與離婚的財產分配。而婚後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與離婚財產分配。

2、婚前買房,兩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購的城市,各自按一個獨立家庭計算,各自都可以買一套房。而婚後買房,兩人只能作為一個家庭計算,在有限購的城市,只能買一套房,在沒有限購的城市,買第二套房的過戶稅費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一套房要多。

一般情況下來說,是婚後買房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父母出資買房除外。

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如果婚前就置備好了房子,那麼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

如果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綜上所述,男方婚前買的房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若日後離婚,房子還是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到房子的財產。所以最好是在結婚後買房,這樣最後雙方離婚,那麼房子就作為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給夫妻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