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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毀約定金可以要求退還嗎

房屋買賣 閱讀(2.68W)

一、二手房交易毀約定金可以要求退還嗎

二手房交易毀約定金可以要求退還嗎

這個根據當時情況而定,三方協議只要不是買方違約定金都是可以退的。如果買方違約不僅不退還得承擔中介居間服務費。所以,籤合同慎重,不要輕易變卦。

1、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由於買方經濟能力關係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衝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

2、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檢視,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難獲法院支援。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檢視房屋、瞭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瞭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資訊。

3、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應要求賣方加快交易節奏,儘早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且採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區、縣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房屋過戶中發生法院查封情況,應要求賣方提供擔保,將被查封房屋置換出來,儘快辦理過戶,避免經濟損失。

二、單方解除合同的後果有哪些

1、《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單方擅自解除合同,違反了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買賣房屋的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應履行合同條款,承擔各自責任。違約的一方應承擔買賣過程中的違約責任,賠償受害一方的合法損失。受害者也可以根據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計算自身的實際損失,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