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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廣告內容沒兌現是否屬於違約

房屋買賣 閱讀(1.08W)

售樓廣告內容沒兌現屬於違約。售樓廣告作為商品銷售的手段之一廣泛存在於商品房交易市場,由於其就開發出售的商品房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由此對買受人決定訂立合同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故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當事人違反該內容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釋出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售樓廣告內容沒兌現是否屬於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