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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不成立退定金嗎?

房屋買賣 閱讀(3.04W)

根據國家建設部的法規,未簽訂正式書面購房合同之前,消費者有權改變主意,有權要求退還所謂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產發展商手持他們和消費者簽訂的認購書逼消費者就範,事實上這種認購書大多是不平等條約。

購房合同不成立退定金嗎?

關於購房定金,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那麼承諾不生效,則合同不成立。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在購房時,定金通常是擔保合同成立的成約定金。如果在購房協議簽訂前,購房者就要求退定金。依據《民法典》關於定金罰則的規定,其作為給付定金的一方,由於不履行債務,即不去簽訂合同,導致了賣房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但是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如果房地產開發商沒有取得《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商品房預售或現售的條件的,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所以,不符合銷售條件而不籤購房協議的話,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的費用。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綜上所述,購房合同不成立造成無法達成購房意向時,是否可以將交納的購房定金如數退還,需要看購房合同不成立的具體事由,如果不成立的原因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那麼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購房定金都是應該如數進行退還的,若是購房者個人原因造成的購房合同不成立生效,則定金通常情況下是不能夠退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