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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糾紛該怎麼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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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糾紛該怎麼去處理

安置房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

協商溝通一直都是解決糾紛的第一步,而且對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進行協商。在協商解決的同時,購房者還應瞭解相關政策法規,以防自己處於劣勢。

2、調解解決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只有通過第三方來進行調解,雖然不如協商簡單方便,但是也是較為快捷的解決雙方糾紛的方式。

3、訴訟解決

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與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那就只好將糾紛訴諸於法院,雖然這一方式較為公平,但是耗時較久,成本也比較大。

什麼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物件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經濟適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區別

經濟適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體現適用、經濟、美觀、安全、衛生、便利的原則;佈局要符合都市計畫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設標準要根據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設標準,結合市場需求確定。

現階段,經濟適用住房的來源主要有三種:一是由政府提供專項用地,通過統一開發、集中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二是將房地產開發企業擬作為商品房開發的部分普通住宅專案調整為經濟適用住房;三是單位以自建和聯建方式建設的,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經濟適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規定出售或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的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

安置房糾紛的處理和一般糾紛的處理方式是差不多的,一般都是雙方進行協商,將不可以接受的條件拿出來商談,如果協商不成的,那麼就需要中間人調解的,有很多糾紛是沒有這一步的。也就直接跳過,以訴訟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訴訟解決問題時間就,成本也大,但是解決問題比較好。